为您提供一对一的落户政策咨询服务!

深圳入户流程二维码

2006年至2015年深圳社保缴费汇总-史上最全.doc

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11-06 来源:网络

2006年至2015年深圳社保缴费汇总-史上最全.doc

(2006年至2015年深圳社保缴费汇总-史上最全.doc)

落户咨询二维码  

  险种

  户籍

  缴费比例

  比例分配

  缴费工资基数

  合计

  单位

  个人

  共济

  个人帐户

  深户:1624元

  基本养老+

  地方补充养老

  深户

  员工

  19%

  11%

  8%

  11%

  8%

  综合医疗+

  地方补充医疗

  8.5%

  6.5%

  2%

  生育医疗

  0.5%

  0.5%

  0.5%

  住房公积金

  失业保险

  10.82元

  工伤保险

  0.5%(单位承担)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

  非深户

  员工

  非深户810元

  基本养老保险

  18%

  10%

  8%

  10%

  8%

  医疗保险

  27.06元

  27.06元

  生育险

  无

  工伤险

  10.82元

  10.82元

  失业险

  0.5%(单位承担)

  2006年深圳市社保缴费比例

  险种

  户籍

  缴费比例

  比例分配

  缴费工资基数

  合计

  单位

  个人

  共济

  个人帐户

  深户:1624元

  基本养老+

  地方补充养老

  深户

  员工

  19%

  11%

  8%

  11%

  8%

  综合医疗+

  地方补充医疗

  8.5%

  6.5%

  2%

  生育医疗

  0.5%

  0.5%

  0.5%

  住房公积金

  失业保险

  10.82元

  工伤保险

  0.5%(单位承担)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

  非深户

  员工

  非深户810元

  基本养老保险

  18%

  10%

  8%

  10%

  8%

  医疗保险

  27.06元

  27.06元

  生育险

  无

  工伤险

  10.82元

  10.82元

  失业险

  0.5%(单位承担)

  险种

  户籍

  缴费比例

  比例分配

  缴费工资基数

  合计

  单位

  个人

  共济

  个人帐户

  深户:1756元≤缴费工资≤8778元

  基本养老+

  地方补充养老

  深户

  员工

  19%

  11%

  8%

  11%

  8%

  综合医疗+

  地方补充医疗

  8.5%

  6.5%

  2%

  生育医疗

  0.5%

  0.5%

  0.5%

  住房公积金

  失业保险

  13%(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

  0.5%(单位承担)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

  非深户

  员工

  非深户750元

  基本养老保险

  18%

  10%

  8%

  10%

  8%

  医疗保险(选一)

  综合

  9%

  7%

  2%

  住院

  29.26元

  80%

  20%

  住院医疗费用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926×1%=险种费用

  农民工

  12元

  8元

  4元

  生育险

  无

  工伤险

  1%或1.5%

  失业险

  11.7元(单位承担)

  2007年7月到2008年6月

  注:1、依据法律规定,每年7月1日社保局将按照深圳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基数。2006年度深圳市月平均工资为2926元。因此,07年7月1日至08年6月30日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为:最低缴费工资:月平均工资×60%=2926×60%=1756元;最高缴费工资:月平均工资×300%=2926×300%=8778元。工伤保险和非深户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工资为750元,实际缴费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工资的,按最低下限收取,高于最高缴费工资的,按最高上限收取。2、养老、医疗、工伤三个保险为法律强制参加险种。医疗保险有综合、住院和农民工医疗三种,深户只能参加综合医疗,非深户城镇户口可以参加综合或住院,非深户农村户口可以任选一个医疗险种。综合医疗附带有生育保险,怀孕女工可考虑参加。

  户籍

  险种

  缴费比例

  缴费工资基数

  合计

  单位

  个人

  深圳户籍

  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

  19%

  11%

  8%

  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高于或低于者,则分别按300%或60%为基数。

  综合医疗+地方补充医疗

  6.50%

  4.50%

  2%

  失业保险

  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4%

  工伤保险

  0.25%

  0.25%

  0

  生育保险

  0.50%

  0.50%

  0

  非深圳户籍

  基本养老

  18%

  10%

  8%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水平。

  住院医疗+地方补充医疗

  0.70%

  0.50%

  0.20%

  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失业保险

  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4%

  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工伤保险

  0.25%

  0.25%

  0

  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基数。

  生育保险

  0.20%

  0.20%

  0

  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2009.7-2010.6

  市平工资3621

  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

  2010年2月至2011年1月费率调整期间

  险种

  缴费比例

  比例分配

  缴费工资基数

  适用范围

  合计

  单位

  个人

  共济

  个人账户

  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

  19%

  11%

  8%

  11%

  8%

  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高于或低于者,则分别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此文关键词:

相关内容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推荐资讯

热门资讯

年的服务积淀

二维码
落户条件电话13671738356
微信号
立即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