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提供一对一的落户政策咨询服务!

深圳入户流程二维码

深圳领取伤残就业补助金后还能再领失业保险金吗?

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11-03 来源:网络

深圳领取伤残就业补助金后还能再领失业保险金吗?

(深圳领取伤残就业补助金后还能再领失业保险金吗?)

落户咨询二维码  

  钱某是一名冲床工。2年前,钱某在上班时不慎被机器冲伤右手,公司为其报了工伤。钱某在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八级伤残,公司将他调整到了合适的岗位。由于个人原因,钱某现在想辞职。钱某听人说,像他这种情况在解除劳动关系后,不仅可以领到一笔伤残就业补助金,而且在失业期间还可以领到失业保险金。钱某问:他一旦辞职是否可以同时获得上述两种待遇?

  律师解答:上述说法并不完全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据此,钱某若主动辞职,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待遇。

  但是,钱某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这就是说,工伤职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他条件,在领取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之后,还有权在失业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而钱某若主动辞职,则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就无权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

  陈鹏辉律师,多年来代理各种类型的劳动案件,经验丰富,胜诉率高。为客户代理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与仲裁诉讼纠纷案件,经济补偿金纠纷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案件,劳动工伤赔偿案件,竞业禁止与商业秘密诉讼案件,为公司提供法律顾问等全方位综合劳动法律服务,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此文关键词:

相关内容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推荐资讯

热门资讯

年的服务积淀

二维码
落户条件电话13671738356
微信号
立即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