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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总结

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11-02 来源:网络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总结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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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总结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结,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总结吧。那么总结应该包括什么内容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总结,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总结

  1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5%,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作相应调整。

  1、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5%,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作相应调整。

  2.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

  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以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2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一、城镇职工医保缴费的年限规定

  关于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的规定有了调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并且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和累计缴费年限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此规定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执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止。

  新规中具体的年限规定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3年的,用人单位和个人都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累计缴费年限由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组成。

  该规定颠覆了过去医保终身缴纳的现状,城镇职工参保退休人员达到规定年限,便可停止缴费。新的试行办法参保人员累计缴费达到最低年限,退休后可不再缴费,免费享受医保待遇,应该说用人单位的负担减轻了。

  3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一、什么是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是用人单位以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它包括6个部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单位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和为缴费基数,按6%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例如:某单位有职工1000人,月工资总额元,用人单位每月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为元×6%=元。

  4医疗保险每年的缴费时间

  居民医保费按年收缴,一次性缴清,当年度享受,参保对象必须以户为单位整户参保。

  缴费期为每年的11月1日起至12月10日。参保人员足额缴费后,从次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缴费后因故中(终)止居民医保的,其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参保人员在规定缴费期后要求参保的,其费用按全年标准缴纳,医疗保险待遇从缴费之月起的3个月后享受。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断(或终止)后的人员,参加居民医保且按全年标准缴费,中间连续无间断的,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复员军人、回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婚娶嫁入人员,从迁入本市户籍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其费用按全年标准缴纳,医疗保险待遇从缴费次月起享受。

  新生儿需参加出生当年度居民医保的,可在出生后2个月内,由其父母持新生儿户籍证明材料到所在镇乡(街道)办理参保手续,其个人缴纳的费用按全年标准缴纳,财政按全年标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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