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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调至2200元 失业保险金涨至1980元/月

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9-16 来源:网络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调至2200元 失业保险金涨至1980元/月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调至2200元 失业保险金涨至198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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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讯记者张小玲深圳失业保险金又涨了,深圳市社保局今日公布,8月起,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2200元,深圳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相应的从1917元/月涨至1980元/月。

  今年5月起,深圳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从1704元/月,涨至1917元/月,涨了213元/月。8月起,由于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2200元,深圳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相应的从1917元/月涨至1980元/月。

  全市失业人员可选择就近就便的窗口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不受参保辖区的限制,真正实现“同城通办”。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二档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由市社会保险机构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8%为其按月缴费,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按规定,企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及时为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注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原因,告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企业应当将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市社保机构。

  企业拒绝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的,失业人员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责令企业出具书面证明;拒不出具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企业处以每人五千元的罚款;因用人单位拒绝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职工应当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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