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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增居住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社保入户

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8-02 来源:网络

深圳新增居住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社保入户

(深圳新增居住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社保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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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投保险网(月25日讯:记者从最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获悉,该市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将扩大户籍人口规模,新增居住社保入户渠道,并修改了《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以及《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将居住证免社保直接办理的范围扩大至大专以上。

  扩大在职人员引进范围

  根据新修改的《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户籍迁入划分为人才引进迁户、纳税迁户、政策性迁户和居住社保迁户四个类别。其中,人才引进迁户除高层次人才、留学人员外,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中专以上学历),这4类人员满足年龄条件经核准可办理人才引进迁户。另外,具有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的人员,满足年龄条件、符合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经核准也可办理人才引进迁户。

  记者发现,《规定》相比以往,在在职人才引进方面扩大了范围。此前在职人才引进采用积分制,积满100分后才符合条件,若仅仅具有大专学历而没有其他加分项,仅有60分。《规定》采用核准制,只要符合条件就可办理人才引进迁户,并且在年龄方面也根据不同条件进行了细化。

  对新增的居住社保入户渠道,规定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采用审批制,并以积分制办法实施,积分主要指标为参加深圳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和拥有深圳合法产权住房年限(或合法租赁住房),具体办法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公安局等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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