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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山区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条件_申请材料_流程

栏目:人才引进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1-24 来源:网络

2017年南山区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条件_申请材料_流程

(2017年南山区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条件_申请材料_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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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南山区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条件_申请材料_流程

  深圳每个区的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流程都有所差异,大家在办理在职人才引进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这些细节,以下是2017年南山区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条件_申请材料_流程:

  一、南山区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高层次人才相关条件的除外);

  3、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4、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申办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5、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

  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6、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二、南山区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登录人才引进测评网址或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申办”—“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

  2、在个人用户登录处点击注册,填写个人信息,注册帐户。

  3、点选“在职人才引进”业务类别,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点选符合的申办条件,根据系统提示(请务必仔细阅读红字提示)填写信息。

  4、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开始测评”,系统将自动进行测评。

  5、测评通过后,在代理机构中选择“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高新区分部”后提交。

  6、提交成功后将弹出材料清单(请予以保存)

  (二)预约办理时间(材料初审签约和递交材料两个步骤均须提前进行网上预约,否则现场无法取号办理)

  登录深圳人才网首页左侧“人事代理网上预约”页面,或浏览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内“自助服务”,按页面提示进行预约(首次预约须先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三、南山区在职人才引进申请材料

  (一)材料初审与签约

  申请人网上测评通过后,根据系统提示的材料清单(其中材料清单、《人才引进呈报表》、《人才引进审查表》、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计划生育证明和《人才引进校核表》暂不需提供)。

  ●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毕业证、婚姻材料(已婚者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本、身份证,有离异经历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及其他和申办条件有关的证明材料(纳税证明、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表彰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材料)的原件;

  前来高新区分部(按预约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前半小时到“办事指引”窗口排队取号办理)确认信息,由工作人员初审,通过后将网上信息提交给审批部门,签订代理协议,申请人缴费。

  属于调工和调干类别的,同时开具《商调函》;属招工类别的,如有需要提供人事或学籍档案的,开具《调档函》。

  温馨提示:办理人才引进需提供文凭验证材料,尚未办理的,可现场取号后到我部17号窗口办理文凭验证。

  (二)准备材料

  根据《材料清单》和《人才引进材料准备指引》准备所需材料;

  特别提醒:

  1、在内地有人事或学籍档案的,一并办理档案调动手续,请按商调函或调档函上地址将档案通过机要邮政邮寄至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档案服务中心(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负一楼),跟进到档情况(登录深圳人才网,点击左侧“到档查询”,或浏览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内“自助服务”)。

  2、请按要求入户体检且体检合格(一年之内有效)。

  (五)递交材料(须网上预约,否则现场无法取号办理)

  按清单及指引备齐材料后,仍按步骤(二)方法提前预约办理时间,预约成功后,将所有材料按《材料清单》顺序排列好(各项材料须按要求加盖公章,印章须清晰、完整),交至高新区分部(按预约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前半小时到“办事指引窗口”排队取号办理)。

  (六)关注进度,领取批件及证书原件(不需网上预约、不需取号)

  申请人登录深圳人才网首页左侧“人才引进进度”,或浏览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内“自助服务”查询进度,状态显示为“审批-批准”的,不需网上预约及现场取号,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高新区分部14号窗口领取批件和《领取调令后办事指南》,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证件清单(红色联)到1号窗口领取证书原件。

  (七)户口迁移

  申请人参照办事指南办理落户手续。

  四、注意事项

  1、在进行网上申报时,请根据系统中红色说明文字如实、准确填报,如因申请人本人信息填写错误或隐瞒信息造成无法办结手续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体检报告等由系统自动进行网上信息比对,申请人可在提交材料前自行前往相应机构办理并确保符合政策要求,无需向高新区分部提交纸质材料,如因体检不合格造成无法通过审批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体检医院:深圳市区级以上人民医院

  须为调户专项体检(入户体检),且体检合格。

  3、申请人获我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批准调入后,请务必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户籍迁移和入户手续;未按时办理入户的,需携带所领取的批件原件到高新区分部申请撤销,撤销获我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后,重新按当年度政策及流程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017年罗湖区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条件_申请材料_流程

  深圳每个区的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流程都有所差异,大家在办理在职人才引进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这些细节,以下是2017年罗湖区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条件_申请材料_流程:

  一、罗湖区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高层次人才相关条件的除外);

  3、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4、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申办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5、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

  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6、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不符合申办条件的1-5项且积分满100分者),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二、罗湖区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流程

  1、网上申报

  在职人才引进申报人(下称“申报人”)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注册个人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选择本人身份(干部或工人)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后进行个人测评,符合条件者可提交至代理机构“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罗湖分部”。

  2、签订委托协议(请先行登录“深圳人才网”或“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预约,未预约的现场无法办理)

  3、打印申报表格(签订协议后当场办理)

  我部对个人测评信息进行校核并成功提交系统后,打印申报表格,申请人按《申报材料清单》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需要调档的,一并办理档案商调手续。

  4、提交书面材料(请先行登录“深圳人才网”或“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预约,未预约的现场无法办理)

  申报人须在材料受理截止日期前按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我部受理书面申报材料后,申报人当场领取受理回执,证件原件交市人社局审验后返还申报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办人签署的《材料清单》领取证书原件)。

  5、领取调令

  申报人可在回执上提供的查询网址“深圳人才网”或“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见右下方)查询办理进度。状态为“审批-批准”的,申报人可凭受理回执、身份证到罗湖分部领取《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农转非”入户人员信息卡》(农业户籍人员);

  6、户口迁移、报到

  申报人到拟入户地所属区公安分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再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最后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办理入户材料具体要求及办理流程详见《入户告知书》(深圳市公安局制)。

  三、罗湖区在职人才引进申请材料

  申报人按材料清单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含配偶小孩)、结婚证(已婚)、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复婚、离婚、再婚)、毕业证、职称证及其他与申报条件有关的材料原件到罗湖分部申请办理在职人才引进。经审核,材料符合办理要求的申报人现场签订《人才引进代理委托协议》。

  四、办理时间和要求

  1全工作日2个人申报的由本人全程办理

  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罗湖分部

  办公地点: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大厦六楼616大厅

  2017年龙华区、龙岗区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条件_申请材

  料_流程

  深圳每个区的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流程都有所差异,大家在办理在职人才引进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这些细节,以下是2017年龙华区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条件_申请材料_流程:

  一、龙华区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下款申办条件第1项条件的除外);

  3、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4、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申办条件

  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2、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或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45周岁以下;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35周岁以下;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5、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

  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6、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二、龙华区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流程

  1、网上申报

  在职人才引进申报人(下称“申报人”)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注册统一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在职人才引进”,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本人所符合的申办条件并填写个人信息。选择本人身份及办理方式。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测评通过后系统选择代理机构“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龙华分部”后保存。

  注:入户先后顺序为:①配偶家庭户;②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挂靠亲友家庭户;③本人单位集体户或配偶单位集体户;④代理机构集体户。我部集体户登记机关为龙华区公安局民新派出所。

  2、签订委托协议(请先行登录“深圳人才网”或“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预约,未预约的现场无法办理)

  申报人按材料清单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材料(已婚者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有复婚、离婚、再婚经历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以及能证明其申办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毕业证、职称证、获奖证书、纳税证明等)到龙华分部(或龙岗分部)申请办理在职人才引进。经审核,材料符合办理要求的申报人现场签订《人才引进代理委托协议》。

  (注:以上涉及的证件都必须提供原件核验并交复印件。证件信息与身份证不符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件不齐、证件不符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不符要求以及无法提供人才资源部门另行要求的相关材料等情况不予签协议,下次申报必须重新网上预约时间办理)

  3、打印申报表格(签订协议后现场办理)

  申报人与我部签订代理协议后,现场领取材料清单,并按《申报材料清单》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需要商调档案的,现场领取商调函。

  4、提交书面材料(请先行登录“深圳人才网”或“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预约,未预约的现场无法办理)

  申报人须在材料受理截止日期前到龙华分部(在龙岗分部申报的到龙岗分部))递交材料。申报人须按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并由我处提交申报材料后,申报人当场领取受理回执。原件由市人社局审验后由我部返还申报人。

  (注:材料未按照清单准备齐全的、材料准备错误的、材料不符要求的以及人才资源部门另行要求的相关材料等情况不受理书面材料。待材料准备齐全并符合要求后,须重新网上预约时间办理)

  5、领取调令(不需预约,现场取C号办理)

  申报人可在受理回执上提供的查询网址“深圳人才网”或“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见右下方)查询办理进度。状态为“审批-批准”的,申报人可凭受理回执、身份证到龙华分部领取(在龙岗分部申报的到龙岗分部领取)《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农转非”入户人员信息卡》(农业户籍人员);

  6、户口迁移、报到

  申报人到拟入户地所属区公安分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再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最后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详细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参照《在职人才引进办理迁户流程》)

  三、龙华区在职人才引进申报材料

  您的在职人才引进申请待代理机构提交后,请在窗口领取以下材料:

  1、材料清单;

  2、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和(表二)[注:符合核准办理要求的申请人无表二];

  3、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查表(一式三份);

  4、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

  5、商调函(需商调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的人员领取)。

  领取上述材料后,请按照材料清单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在受理截止日期前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温馨提示:提交书面材料请先行登录“深圳人才网”或“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预约,未预约的现场无法办理(注:材料未按照清单准备齐全的、材料准备错误的或材料不符要求的,不受理书面材料,待材料准备齐全并符合要求后,须重新网上预约时间办理)

  以下为部分申报材料办理要求:

  1)申报表格

  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需贴一张一寸彩色相片;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和(表二),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进校核表和(表二)需本人在本人签名栏处签名。

  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查表一式三份,其中办理方式为调干、调工的需由原档案调出单位加盖公章(调出审批(主管)单位名称与公章完全一致),并由盖章部门经办人签字、留电话;办理方式为招工的由现户籍地乡镇政府、街道或居委会、村委会(选其中一个部门)加盖公章,并由盖章部门经办人签字、留电话。

  2)学历验证证明

  毕业证验证证明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验证证明可在我部门申请办理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此报告在全国范围内长期有效,办理后约15个工作日可出具认证报告。可以登录“学信网”进行在线验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请选择24个月或以上。

  3)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体检信息(体检结果一年有效,报送材料前本人必须跟体检医院确认已上传合格数据)

  以下医院可办理人才引进体检: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深圳市中医院,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医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深圳市龙华新区人民医院,深圳市光明新区人民医院,深圳市坪山新区人民医院,深圳恒生医院,深圳流花医院,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龙华新区中心医院,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

  体检项目:引进市外人员体检。(自备一寸彩色照片)

  4)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本人或配偶已生育或已怀孕的提供)

  1、拟引进人员属一胎怀孕或已生育一孩(含夫妻双方再婚前各生一名子女均属独生子女的,再婚后未生育的。

  办理部门:人才引进系统申报的拟入户地街道办计生部门。(拟入我分部集体户的请到龙华新区民治街道办计生科办理)

  2、拟引进人员属二胎怀孕或已生育二孩及以上(含双胞胎或多胞胎生育)。

  办理部门:人才引进系统申报的拟入户地区级计生部门

  温馨提示:

  1、需商调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审档的,待档案到达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馆后再预约递交材料(档案不得自带,需通过机要方式转递至我中心档案馆);

  特别说明:曾用名、曾用身份证、毕业证信息与身份信息不符、毕业证明书、验证报告无照片、毕业证无照片、毕业证照片与验证报告照片不一致、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学历信息存疑等情况,需调学籍档案。

  2、材料清单上涉及的证件都必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供我部经办人核验。注明为“验原件,收复印件”的需将原件由我部再送人社局审核。注明为“不验原件,收复印件”的我部经办人核验原件后退回申报人。

  3、已婚人员需提供配偶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的复印件。本人(子女、配偶)户口本复印件复印时需把户口首页和相关人员信息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复印时需将首页和照片姓名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5、本人或配偶身份证有效期必须4个月以上,有效期不足的,及时办理身份证换证手续。

  6、材料清单要求的所有复印件必需1:1复印,且信息清晰,不受理扫描、打印、拍照等形式的复印件。

  7、除材料清单要求提供的材料外,人社局在审核材料时需要进一步审核其他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关材料。

  四、办理时间

  时间:全工作日

  要求:个人申报的由本人全程办理单位申报的由单位经办人全程办理

  办理人才引进:

  条件: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3.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

  开商调函:1人事代理代理承办单;

  2苏州高新区外地人才引进申请表;(一式两份)

  3拟调干部呈批表;(一式三份)

  4身份证复印件;

  5照片4张;

  6档案地;

  7个人简历。

  备注(表格一定要在苏州高新区人才网上下载,否则无效)

  办理户口:1《户籍证明》原件。(由调出地派出所出具)

  如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还需提供出国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3《学历查询报告》原件和复印件。(苏州市人才市场提供,地址:干将路)如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留学所在国大使馆教育处提供的“留学人员证明”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政审报告》原件且盖有接收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由接收单位考核出具,必须确认引进人员在政治、刑事及经济方面无不良情况,报告必须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有无参加国家禁止的非法组织行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有无重大经济纠纷等问题)

  5个人婚育证明材料(《婚姻状况》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生育状况》证明由计划生育部门出具):(黄色部分好多客户忘记开)

  1)未婚人员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未婚证明;

  2)已婚或离异人员提供民政部门法定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已婚已育人员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及孩子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已婚未育人员需提供《全国流动人员婚育证明》或《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允许配偶及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随迁,还需要补充以下材料:

  1)配偶随迁提供配偶的《户籍证明》和失业证明(户籍地)。配偶不随迁的,提供不随迁声明,其工作单位盖章核实。

  2)未成年子女提供家庭关系证明及子女《户籍证明》。已婚人员提供:

  苏州市区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书》复印件;苏州丰诚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512-、联系人:王小姐企业QQ:地址;苏州高新区泰山路2号博济科技创业园10号楼109室

  办理人才引进:条件: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3.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

  开商调函:1人事代理代理承办单;

  2苏州高新区外地人才引进申请表;(一式两份)

  3拟调干部呈批表;(一式三份)

  4身份证复印件;

  5照片4张;

  6档案地;

  7个人简历。

  备注(表格一定要在苏州高新区人才网上下载,否则无效)

  办理户口:1《户籍证明》原件。(由调出地派出所出具)

  如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还需提供出国护照原件和复印件2《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3《学历查询报告》原件和复印件。(苏州市人才市场提供,地址:干

  将路)如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留学所在国大使

  馆教育处提供的“留学人员证明”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

  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政审报告》原件且盖有接收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由接收单位考

  核出具,必须确认引进人员在政治、刑事及经济方面无不良情况,

  报告必须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有无参加国家禁止的非法组织行为、

  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有无重大经济纠纷等问题)

  5个人婚育证明材料(《婚姻状况》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生育状况》

  证明由计划生育部门出具):(黄色部分好多客户忘记开)

  1)未婚人员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未婚证明;

  2)已婚或离异人员提供民政部门法定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已婚已育人员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及孩子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已婚未育人员需提供《全国流动人员婚育证明》或《苏州市非户

  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允许配偶及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随迁,还需要补充以下材料:

  1)配偶随迁提供配偶的《户籍证明》和失业证明(户籍地)。配偶不随

  迁的,提供不随迁声明,其工作单位盖章核实。

  2)未成年子女提供家庭关系证明及子女《户籍证明》。已婚人员提供:

  苏州市区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书》复印件;

  苏州丰诚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512-、

  联系人:王小姐

  企业QQ:

  地址;苏州高新区泰山路2号博济科技创业园10号楼1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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