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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1期:应届毕业生看过来: 就业、升学 档案转移相关注意事项

栏目:应届生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3-19 来源:网络

第001期:应届毕业生看过来: 就业、升学 档案转移相关注意事项

(第001期:应届毕业生看过来: 就业、升学 档案转移相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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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毕业生数据及就业信息采集

  

重点:

  

6.14号

  

1.信息门户:毕业信息填报

  

2.上报后方可进行户口迁移

  

3.离校系统(网上办理):财务处、图书馆在借图书归还等所有部门通过后,学院才可以通过申请。

  

6.29前

  

团/党关系转移;学生贷款——签订还款确认书和银行确认。

  

7.10前

  

档案交给学生处。

  

PS.按时完成,分批处理。

  

教学相关

  

1.成绩录入

  

2.补考/缓考成绩录入

  

3.创新学分认定

  

4月中旬:学术讲座

  

5.15~5.18#

  

毕业论文成绩录入;论文题目和开题必须一致,否则影响毕业。

  

#论文查重系统激活,否则无法进入查重系统。

  

#毕业信息采集

  

#图片信息采集(4.11~4.25)

  

集中采集使用手册,已经放入百度网盘

  

链接:

  

提取码:h8pt

  

#毕业资格审查DDL5.18(审查不通过者结业/延期毕业)影响毕业证、学生证获得。

  

团组织关系转移:(党员或预备党员也需要转移团组织关系

  

团组织关系转移(28岁以下,28岁以后自动脱团),青春北京左边公众号右边查看自己团员信息。

  

升学(境内):本校/外校——9.30前转接完毕

  

(境外):团组织关系保留,保留期限2年。

  

就业:已落实工作单位,单位接收

  

单位没有团组织——单位所在街道接收;或家乡流动团支部接收

  

接收期限:6.30日前。(毕业事情较多,党团关系转接可以提前联系街道处理)

  

尚未落实就业,但签有就业合同——保留期限6个月。(前提:需要工作单位签订的合同+介绍信(有模板))

  

党组织关系转移

  

毕业去向(升学):

  

1.工作、学习单位有党组织——正常转移

  

需要乙方(接收方)提供转接抬头;(外企没有党组织,可以就近转接到本人工作的乡镇街道党组织)

  

2.本校升学(读研):内部处理转接。

  

3.尚未落实:转到父母居住处,关系跟人走。

  

注意:京内、京外党组织关系不互通。转接需要提供党组织名称+党组织代码(12位代码)

  

京内:向乙方(接收方)要12位组织代码,自己提前沟通。

  

京外:县级以上,工委(以教师为例),需要介绍信。

  

三方协议:就业处网站申领

  

1.毕业生毕业数据的来源:毕业电子注册数据。本科生一一教务处研究生一一研究生院

  

2.毕业生就业数据的范围:毕业、结业。肄业不在毕业生数据内。

  

3.毕业生登录我校就业信息系统

  

(1)申领三方(2)填报毕业去向(3)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4)就业调查问卷

  

二、生源地的确认

  

1拟毕业学生应在教务或就业部门收集基本信息时确定生源地。生源地一般指毕业生的常住户籍所在地,生源地要具体到地市级,如:西藏拉萨市、北京市海淀区。

  

2本科毕业生: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其生源地。从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升入本科的学生,以考入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前户籍所在地为其生源地。有内地(高)班经历的本科生,以考入内地(高)班前户籍所在地为其生源地。(落户政策,咨询当地派出所)

  

3研究生入学前末间断学业连续攻读的,其生源地与其本科时生源地一致;入学前有工作经历且已在工作地落户的,以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为生源地;入学前有工作经历但末在工作地落户的,其生源地参照本科时生源地填写。

  

4在校学习期间父母、配偶户籍地变更,不影响毕业生生源所在地的确定。毕业生希望落户至配偶、父母现户籍所在地的,须根据当地相关政策,获得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让同意后,方可到父母、配偶现户籍所在地落户。

  

  

三、发放推荐表、协议书、签约

  

1发放范围:非定向生;定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无具体单位的可以发放,就业范围中标洼是向地区。

  

2规范程序:学院按照发放范围发放毕业生就业推苃表,学生凭用人单位盖章的推荐表回执或拟录用证明(就业系统里填写、上传)申领三方协议书,学生、单位签字盖章后,学校最后盖章。注:三方协议书用于学生与可以接收毕业生户口和档案的用人单位签署,毕业后按照协议书上的单位信息迁转户档。不落户单位不签三方协议书,用人单位与学生两方签订劳动合同。

  

3签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协议生效。北京落户的单位还需要接收函,央企、国家部委、中直机关等为绿色接收函。市属单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函需要接收函的地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

  

4违约:原则上学校不支持学生违约。与签约单位履行违约条款,单位出具同意解约的函件,退回原就业协议书,校内公示3天,方可重新申领就业协议书。违约只限一次,且不包含签约定向选调项目。

  

四、毕业去向就业

  

  

1升学:考取硕、博(博士后归属于签就业协议),户档去考取院校。

  

2出国:公派出国可依据规定户档留存学校,归国后办理回生源地手续;自费出国户档派回生源地(户口不在学校的可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存档函申请将档案转至留服)。

  

3签就业协议:落户的单位,户档去用人单位。

  

4志愿服务西部:可按规定申请留存学校至服务期满,也可申请派回生源地。

  

5对外汉语志愿者:可按规定申请留存学校至服务期满,也可申请派回生源地。

  

6签劳动合同:不落户单位,户档派回生源地。

  

7单位用人证明:不落户单位,户档派回生源地。

  

8自由职业:户档派回生源地。

  

9自主创业:户档派回生源地。

  

10参军入伍(依据规定办理)末就业

  

11拟升学:户档派回生源地。

  

12拟出国:户档派回生源地。

  

13待就业:户档派回生源地。

  

五、报到证注意:户口和档案迁转到用人单位或生源所在地的有报到证,本科生为蓝色,研究生为粉色。(7.1日后给)

  

  

红圈内容:报到单位;常住人口登记卡:户籍卡(校内)

  

报到证(蓝色)+常住人口登记卡(户籍卡)同时交给单位方可落户。

  

1报到证是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签发的,上面任何改动都要由签发单位来做,学校任何部门都不能做任何改动。

  

2报到证签发日期:每年7月1日以后,即毕业日期之后。

  

3结业报到证换取毕业报到证:提供毕业证复印件,退回结业报到证上面两联,在备注里批注“结业改毕业”字样,不再重新换发。(白色装入档案,蓝色自己保留)

  

4报到证遗失后的补办手续:学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就业工作处开具“补办报到证遗失证明的申请”,到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PS.为什么报到证很重要,我们以天津为例

  

  

信息来源:各省(市、自治区)接收外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文件汇编

  

传送门,及文件下载方式:

  

六、派回生源所在地

  

1.北京生源毕业生:报到单位为生源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档案转递到生源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

  

2.京外生源毕业生:按照国家规定,毕业生回生源地报到的派遣单位,一般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等,档案随转。不能派往学生自己找的人才。

  

3.户口落回原迁出地。入学时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时再迁回去,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落户政策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以防无法落户情况发生。

  

3.派回生源所在地与派往非指定人才的区别生源地:派遣形式上属于末就业毕业生,两年内可以按毕业生身份报名招考单位。非指定人才:派遣形式上属于已就业毕业生,对于一些可以招聘毕业两年内末就业大学毕业生的单位,就不符合招录条件,因此不建议学生与人才下面的单位签虚假就业协议,由此导致的不良后果只能学生自己承担。

  

4.有一些单位不解决户口,只能接收档案,这种情况只能派回生源地,不能把户口迁回家而档案转到用人单位。因为毕业时户档是不能分开的,如果用人单位需要档案,要出具调档函到学生生源地去调档。

  

PS.报道所需报到证、档案使用具体操作,以湖北省为例。

  

  

七、改派

  

1派回生源所在地的:末签就业协议派回生源地的,两年内可以改派到签就业协议且可以落户的单位。

  

2签三方已就业的:毕业时与单位签定就业协议,并已做派遣,一年内可以改派到其他单位,超过一年只能按在职人员调转的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办理。

  

3培养方式为定向、委培的毕业生应履约就业:定向省区的毕业生限于本省内就业,不可跨省;定向、委培具体单位的必须派回原定向单位。确需调整改派的(原单位更名、注销等等),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定向生履约管理的通知》(京教学(2017)4号)执行。

  

4特别指出:各省选调生等项目签订就业协议后,若有违约,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上报北京市教委就业方案后,考研、考博的毕业生录取后提出不再攻读的,考取学校出具放弃入学证明,方可办理后续就业手续。入学后并已在考取学校取得学籍,中途退学的研究生,由考取学校降一学历层次办理派遣手续。

  

八、暂缓派遣(具体实施细则要依据学校通知)按照学校户档留存相关规定执行,期限为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

  

1毕业时,已经或将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落户的接收函尚末拿到,可凭借三方协议书或落户单位出具的接收证明,户口和档案暂时留存学校。

  

2毕业时,已经考取研究生(包括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但末接到正式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可凭网上公示或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申请,户口和档案暂时留存学校。

  

3北京“村官”签定就业协议并派遣之后,户口和档案留存学校2年,直至办理落户手续。

  

4参军入伍,学校将依据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将其户口和档案留存在学校,期限至服务期满,退伍后按国家政策办理派遣手续(退役当年可按应届毕业生就业政策)办理。

  

5疫情期间按教育部文件执行。

  

相关答疑:一下内容以某大学外国语学院为例

  

毕业生就业政策及就业信息查询:三方(就业)协议书领取、就业信息填报:信息门户——就业系统毕业离校手续办理:

  

信息门户——离校系统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政策咨询:

  

学院学工办杨妟老师文华楼东

  

学校招就处杨新宇老师北智楼

  

毕业就业相关事务

  

一、直接联系学校招生就业处(杨新宇老师)

  

1关于改派,涉及:户口、档案

  

2关于解除户档留存

  

二、持续关注班长发的通知(各班班群)

  

1、本科毕业档案邮寄单号查询研究生毕业档案联系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北智楼323办公室,

  

2、应届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国际组织、参军入伍、选调生等服务基层项目的就业奖励

  

3、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6月初开始至11月,分两批办理)

  

三、学院各办公室办理事务

  

1、函调政审、加盖学院党委章:王珊老师,文华楼东(可按模板填写相关内容)

  

2、加盖学院公章:陈昊老师,文华楼西1234,

  

3、开具在读证明:研究生北智楼3层自助打印本科生→班长定期收集,联系教学办楚老师,统一到教务处集中办理

  

4、其他就业相关事务:杨妟老师,文华楼东1240,

  

关联问题解答

  

一、户档留存(具体情况以当年就业政策为准)

  

1填报就业信息时申请(2022年06月)

  

2户档留存情况:

  

A.已被单位录取,手续正在办理

  

B.公务员、选调生被录取,待政审/等公示

  

C.报名参军,正待/已过体检,等流程

  

D.北京市大学生村官、社区工作者

  

E.出国留学,已被录取,等签证(以上情况需出具单位公示或录取证明)

  

F.其他情况(需出具单位工作证明,视具体情况再定)3、注意事项:留存期间不能办理任何所需证明,只能办理就业迁出手续

  

二、毕业生应届身份报送就业去向、提交单位工作证明,会不会影响应届生身份?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在择业期(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内末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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