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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应届毕业生全面实行网上报到的通知

栏目:应届生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2-18 来源:网络

关于我市应届毕业生全面实行网上报到的通知

(关于我市应届毕业生全面实行网上报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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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应届毕业生:

  

为简化程序,方便高校毕业生随时随地报到,广东省人才服务局开通了广东省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到登记系统。现将我市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到办理指引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网上报到

  

(一)当前,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报到已实现全部网上申请。凡派遣到东莞报到的高校毕业生,不分户籍统一自行登录“广东省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到系统”(网址:办理网上报到手续,填报完相关资料提交审核即可。

  

(二)报到申请提交后,审批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毕业生本人可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状态。

  

(三)审批通过后,完成网上报到手续。不需要到现场递交包括《报到证》等任何资料(不需要到现场报到盖章),请毕业生本人自行妥善保管好《报到证》。

  

(四)注意事项:

  

1、不是派遣到东莞市的高校毕业生,需回毕业学校改派到东莞市。

  

2、若毕业生本人已办理暂缓就业,则需要到毕业学校所在的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就业才能办理网上报到。

  

(五)毕业生网上报到咨询电话:

  

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原东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二区,人力资源服务窗口),电话:0769-、0769-。

  

二、毕业生接收

  

毕业生网上报到审核通过后,若需要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的请按照以下流程:

  

注意:毕业生网上报到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一)按要求填好《毕业生登记表》,要求双面打印。填表要求如下:

  

1、接收单位意见栏,由工作单位加意见,盖公章。

  

2、主管部门意见栏(没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主管部门由单位所在镇街人社分局加意见并盖公章;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由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加意见并盖公章)。

  

3、东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意见栏,由镇街人社分局加意见并盖章。

  

(二)高校毕业生持填好的《毕业生登记表》、《报到证》、《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到东莞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接收手续(办理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二区,人力资源服务窗口)。

  

(三)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收取高校毕业生的《报到证》,出具《干部介绍信》并将其他资料退还给高校毕业生本人。

  

(四)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高校毕业生的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保管职能的,凭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开出的《干部介绍信》到工作单位所属主管部门报到。高校毕业生工作单位没有人事档案保管职能的,凭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开出的《干部介绍信》和《人事代理服务协议》到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办理人事代理。(注意:该协议需要工作单位盖章,需要办理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在网上下载电子版填好盖章后再一并前来办理。)

  

(五)咨询电话:

  

毕业生接收咨询电话:0769-、0769-;

  

人事代理咨询电话:0769-、0769-;

  

常平人社分局咨询电话:、、;

  

为方便交流,常平人社分局建立“2020届高校毕业生(2017年入学)”QQ群()和“2020届高校毕业生(2016年入学)”QQ群(),请各应届毕业生对应入学年份加入QQ群。

  

高校毕业生报到左边二维码右边: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平分局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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