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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户籍新规 你最关心的问题答案都在这里!

栏目:上海社保 人气:0 发布日期:2022-12-31 来源:网络

大连户籍新规 你最关心的问题答案都在这里!

(大连户籍新规 你最关心的问题答案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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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户籍新规“上线”快两个月了

  不少小伙伴对实际操作和细节

  还存在疑惑

  申请人如何提交综合积分落户申请?

  如何查询审核意见?

  投靠人员如何办理落户?

  ……

  3月28日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人口结构办

  相关负责人

  做客“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

  “在线访谈”栏目

  你最关心的热点问题答案

  都在这里了

  提问1

  夫妻投靠及老人投靠子女落户条件是什么?

  投靠人的配偶在主城区登记常住户口,并有合法稳定住所或参加社会保险5年以上;在新市区登记常住户口,并有合法稳定住所或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在新区登记常住户口,并合法稳定居住。

  投靠人单老人65周岁以上、双老人130周岁以上,已办理《大连市居住证》2年以上,其子女在主城区落户8年以上或在新市区落户5年以上或在新区落户3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住所。投靠人80周岁以上,其子女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提问2

  申请人是公务员、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如何办理落户?

  经市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批准录用或调入手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审核备案聘用手续),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审核,手续齐全,当场核发准迁手续。需提供批准录用或调入及审核备案聘用的手续,不需要社保缴费证明、毕业证。

  提问3

  申请人如何提交综合积分落户申请?如何查询审核意见?

  申请人登录“大连政务服务综合平台”网站,点击“户籍管理”申请栏,进入外埠人员落户信息管理系统,将个人信息在“积分模拟计算器”界面录入,达到标准分值的,在大连市积分落户网页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积分,提交落户申请。申请人进入外埠人员落户信息管理系统,个人用户名密码登录后,进入个人中心的服务跟踪页面,找到对应申请信息后,点击详细,即可查看审核意见。

  网址:xzfw.dl.gov.cn

  提问4

  办理综合积分落户时,与他人共有的房屋能否计算房屋积分?

  根据《大连市户籍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按面积标准积分的房屋,应当是单套并且无共有产权人(夫妻共同购房的除外)。除夫妻外,与他人共有的房屋不能计算房屋积分。

  提问5

  办理综合积分落户房屋仍有贷款未还清是否影响房屋分值?

  根据《大连市综合积分落户指标体系及分值》第六条房屋情况:

  ①在主城区购房的,拥有商品房住宅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上,非住宅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拥有存量房住宅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非住宅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上的,积100分。每增加10平方米加5分;

  ②在新市区购房的,拥有住宅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上,非住宅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的,积50分。每增加10平方米加5分;

  ③在主城区购房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积50分;在新市区购房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积30分。房屋根据面积情况获得相应分值,与贷款等情况无关。

  提问6

  随迁子女超过18周岁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在校学生,其学籍信息能够在学信网查询到,是否需要学校出具在校证明?

  根据《大连市户籍管理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八条随迁子女手续,18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学信网学籍查询记录或查询不到的提供《在校学籍证明》。故学籍信息可在学信网查实的,不需提供在校证明。

  提问7

  无合法稳定工作或已经退休的人员能否办理综合积分落户?

  根据《大连市户籍管理若干规定》,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并持有《大连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未受过刑事处罚和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人员,户籍迁入主城区、新市区的可办理综合积分落户。故无合法稳定工作或已经退休的人员无法办理综合积分落户。

  来源:“中国大连”市政府门户网站、大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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